逗游網(wǎng):值得大家信賴的游戲下載站!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8-24 13:09 來源:3DM 作者:未知 編輯:雪風
近日,一名重慶女孩搭錯車遭黑車司機殺害的消息引爆輿論。盡管詳細案情還未披露,但妙齡女子獨自乘車的安全問題值得關注。昨日,湖里法院向記者披露了兩起發(fā)生在廈門的案件,被害女子皆獨自一人搭乘出租或黑車,遭到司機侵犯。
案例一
女孩逃出淫窩 又遇色狼的哥
女孩小袁曾在打游戲時結識了一名同鄉(xiāng)玩家。去年,對方說有朋友在漳州開發(fā)廊,可以帶她去學手藝,無事在家的小袁就跟著走了。抵達漳州的第二天,她到發(fā)廊“報到”。這發(fā)廊開在路邊一棟五層樓的底層,樓上是私人小旅館,發(fā)廊和旅館都沒有名字。
第二天,老板娘就叫小袁接客,被拒絕后,對方喊來持刀棍的男子威脅她,小袁只好屈從。這個女孩找不到機會逃跑,因為發(fā)廊就開在小樓唯一出口處。不過,第三天夜里,一名得知她遭遇的男客人起了惻隱之心,以給小袁買東西將她從發(fā)廊帶了出來,攔下的士讓她去廈門坐火車返鄉(xiāng),還給了她200元。晚上23時許,小袁坐的車到達海滄大橋島附近,由于司機不熟路就幫她攔了輛廈門出租車。
小袁在這輛車上向的哥姬某講述了遭遇,姬某一邊安慰她還一邊跟她聊天。接近半夜零點,的士來到火車站。瞧見售票處黑乎乎,的哥就告訴小袁已經(jīng)買不到票了,并且以外面不安全為由把小袁留在車里,小袁給他100元,他讓小袁在車后排睡一夜,等到天亮了再開車送她去火車站。
小袁同意了。直到姬某停車后,她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帶到空曠地帶。凌晨,小袁在車內被姬某強奸。事后,姬某開車把小袁送往火車站,居然還跟她索要了50元車費。
法庭上,姬某卻辯稱讓小袁在車上休息只為多賺錢,而之后發(fā)生性關系則是商量后的交易行為。不過,法庭調查后并沒采信其說法,最終姬某因犯強奸罪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。
案例二
“求交友”不成 黑車司機強奸女乘客
去年7月某日,女孩小楊到海滄找朋友玩。晚上9點多,朋友幫她攔了輛黑車,跟司機說好50元把她送到臥龍曉城。小楊上車后坐在副駕,車上只有她和司機兩人,路上聊天時她跟司機提及自己之前在一家高檔按摩店上班,現(xiàn)在放棄了高收入回老家,只為找個好的結婚對象。一路上,小楊和司機馮某聊得不亦樂乎,快到臥龍曉城時,馮某提議載其去兜風,小楊并未明確拒絕,只說不能超過晚上11點回家。
得到應許的馮某一路開車載小楊去往五緣灣。停車后,小楊發(fā)現(xiàn)這里沒有什么人,燈光也昏暗,心生不安的她提出要回家。可司機馮某回到駕駛座后卻一直不肯開車,突然對小楊說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。遭到小楊拒絕后,馮某向她撲去,對她實施了強奸。
事后,馮某開車帶著小楊繞路不讓她下車,提出去開房。小楊一開始沒有答應,但她考慮到如果去開房就會登記身份證,而且有監(jiān)控,逃跑比較有機會,就說好。路上,小楊盡力表達自己不在意被強奸這件事,讓馮某以為她不會報警,并同意她開了車窗。等到經(jīng)過湖里區(qū)一個路口時候,小楊看到一輛等紅燈的出租車,急忙喊:“師傅,你不要走,我要坐你的車”,并讓馮某停車。一下車,小楊就趕緊記下黑車車牌號,上出租車就請司機師傅幫忙記下來報警。
在法庭上,馮某辯稱和小楊交談時感覺對方很開放,兩人發(fā)生關系時女方還有向他要錢。不過,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定,被告人馮某違背婦女意志,以脅迫手段強行奸淫婦女,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。
提醒
這三點請牢記:
1、單獨出門乘坐正規(guī)營運車輛
坐車時一定要去正規(guī)汽車站、公交站點或招呼正規(guī)出租車,索要正規(guī)車票。上車后、下車時都要牢記車牌號。還要注意車內服務監(jiān)督卡,上面印有司機照片,還有司機姓名、公司名稱、車牌號和單位電話等信息。
2、乘車不露財 坐車時打開車窗
夏天乘車衣著不要太暴露,也不要露出大量錢財,這些都會給“壞人”可乘之機。坐車時打開車窗,萬一遇不測,可及時呼救。同時,呼救要有針對性,不能單呼“救命”,別人會以為是玩笑。
3、車上不做“低頭族”
很多年輕人上車后就自顧自地玩手機、聽音樂,這樣的習慣很危險。上車要注意觀察司機走的路線,發(fā)現(xiàn)不對的地方隨時提出來,可要求開往鬧市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