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可以去看我的帖子《塵封的歷史》
鄙人準備滿滿淡漠下去——直至緘默
對於踐踏歷史的某些人,既然無法改變,何不保持緘默?
有空看看電影,玩玩游戲……再就是去貼吧……想說神馬說神馬?。?/p>
還有,受夠啦%%……反正我的分又不是靠水帖子來的……這幾天被刪的一肚子邪火……
N天前的刪,用心發(fā)的刪,水的刪,反正看不爽的都會刪……
這個帖子也刪吧……Tc萬歲,河蟹萬歲……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(quán)利和義務(wù) 第三十五條: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(jié)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