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電競選手,獎金是主要收入來源之一,雖然選手還是可以通直播、代言等賺錢,但比賽獎金的多少還是直接決定了選手的收入。
為什么這樣說?近兩年,《Dota 2》比賽總獎金逐年提高,今年更創(chuàng)下電競賽事最高紀錄,突破1800萬美元,賽事結(jié)果也于日前揭曉,由隊伍 Evil Geniuses 奪得冠軍,并獲得超過六百萬美元的獎金。
而賽事結(jié)束后,國外網(wǎng)站 e-sports earnings 的選手收入統(tǒng)計排行上,前 100 名收入以《Dota 2》占多數(shù);1 至 36 名皆為《Dota 2》的選手,其中只有 1 位《星際爭霸》系列選手 Jaedong 位居 29 名;而《魔獸爭霸 3》傳奇選手 Moon 則是排名 41;《英雄聯(lián)盟》知名選手 Faker 排行第 68 名,其他擠進獎金 100 名內(nèi)游戲選手還來自包含《噬血狂魔》、《絕對武力》、《諸神爭霸》、《決勝時刻:魅影》等。
當(dāng)然對于國內(nèi)不少電競選手來說,通過直播賺的錢遠遠比打比賽來的多。